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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氧核糖核酸(DNA,Deoxyribonucleic Acid)是構成所有生物細胞染色體之雙股螺旋狀結構,紀錄了人體遺傳編碼訊息組成,染色體上DNA的排列,就是我們一般所稱的「基因」。

  一個基因組通常由數百萬組鹼基對所構成,法醫所進行的DNA鑑識,就是鑑定鹼基對的排列組成。其排列具有強烈唯一性,除了同卵雙胞胎以外,排列結果重複的可能性極低,比起傳統的指紋及更早的血型,鑑定結果更為可靠。

  在刑事鑑識方面,主要有兩種應用:

1.確認死者身份

  有時候基於種種原因,死者的身份難以辨識(ex.屍體發現太晚、兇手刻意破壞、自然環境破壞),這時可以將死者的DNA與可能的失蹤者相互比對,便能確認死者的身份。

  本格推理中常見的「無臉屍」詭計若遇到DNA鑑定,將立刻被擊破,近代的作者如果想從事這方面題材的創新,務必將這一點納入考量中。

2.犯罪偵查

  法醫可以根據犯罪現場遺留的唾液、精液、毛髮、皮膚組織,對嫌疑犯進行基因的比對,比對可能的加害人及其不在場證明、動機…等,可有效降低偵緝案件的難度。

  但需注意犯罪現場不可遭受污染,否則鑑識結果不但不準確,反而可能讓案情陷入迷霧中。可能的污染源有:跟進來看熱鬧的鄉民、進行SNG連線的記者、賣烤香腸的小販…等。

  在未破的案件中,也可以把現場採集到的跡證建立DNA資料庫,日後可以協助同類案件的調查,或在嫌疑犯落網後,對舊案件的責任歸屬做出釐清。

  在刑事偵查外,DNA鑑識最常見的應用是親緣鑑定,據此確認親子關係的歸屬。這種鑑定方式,從1985年起便風行全世界,迄今可說是有這方面需要者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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