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的文章中曾經提到推理小說十誡及推理小說二十守則這兩篇推理小說寫作指導的原則。

  而今天要談的是島田莊司大師所提出的「新本格七則」。提出這個宣言的時代背景是在1994年,那時正是社會派推理小說流行漸退,新本格派大行其道的時代。

  新本格派的代表性作家綾辻行人,一般也認為他的「殺人十角館」是引燃新本格派小說熱潮的第一部作品。在十角館之後,綾辻又陸續推出以各種奇特建築物為軸心的「館系列」作品。

  而這新本格七則便是島田莊司對於館系列這類型作品所提出的創作性原則(是不是即興創作就不清楚了)。坦白說,與其說這是新本格派的創作守則,倒不如說是「暴風雪山莊」類型推理小說創作守則。

  事實上島田莊司發表這評論後,聽到的並非一片叫好之聲,質疑與反對的聲音也不少,畢竟新本格派的作品品類繁多,很難用幾條原則就把創造力給框限住。所以島田莊司就如同那兩位老前輩一樣,寫出來的守則也是「僅供參考」啦。

  新本格七則列舉如下:

1.故事的舞台必須是封閉空間,例如孤島或暴風雪山莊。登場角色無法自由出入,也必須排除擁有先進科學技術的警方。必須保證只有依靠邏輯思考才能破案的必然性。

2.屋內的各房間都要能夠上鎖,屬於重視隱私的建築物。

3.屋宅的主人或客人,所有角色在小說開頭都必須介紹給讀者,兇手必然就在其中。

4.發生了各種事件,並導向血腥的慘劇。

5.偵探登場,是後來才出場,或是一開始就在屋內都可以。

6.慘劇依然繼續發生,但兇手的身份依然不明。偵探開始提出推理,讀者可以跟著鬥智。

7.偵探在故事最後指出兇手,必須是令讀者意外的人物。如果無法做到,就不能稱為成功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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