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偵查現場,警犬就是活生生的偵查工具。狗的嗅覺能力人類約是人類的三千倍到一萬倍,若是脂肪酸或是醋酸等特定的味道,甚至會超過人類一百萬倍。

  警犬的使用多在案件發生後的初期階段,如果犯人在案發現場留下了自己的足跡或是物品,就可以拿來作為定位用的原始味道,供警犬追蹤使用。

  除了追蹤潛逃或是隱匿在附近的犯人外,警犬也可以協助警方確認犯人的侵入、逃走路徑;在某些案件中,對於偵破案情會起到很大的作用。

  警犬偵查的理想條件,是在濕度適當、無風且有點雲的涼爽氣候,而且最好是交通、行人流量均少的地方。因此若是大晴天、颱風天、強風豪雨這樣的天氣,都不利於警犬的追蹤。而如果追蹤的途徑經過了鬧區或主要交通幹道,同樣不利於警犬的發揮。

  除了氣候以及路線的影響,如果在現場或追蹤路徑上,有其他強烈刺激性的味道 例如腐敗的東西或是阿摩尼亞之類的藥品,同樣會對追蹤產生干擾。

  換句話說,警犬的工作受到環境限制影響很大,只能作為輔助性的偵查手段。雖說味道一定會留存在現場,但能不能在警犬的協助下成為破案契機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並非所有案件都會出動警犬,除了數量可能不夠外,距案發時間過很久或是屍體已開始腐敗的現場,都會考慮到難以追蹤而放棄。

  另外除了刑事案件上的追蹤外,警犬在接受了特殊訓練後,也廣泛作為緝毒犬及防爆犬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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